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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函[2005]14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函[2005]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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