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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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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5〕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景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27号)精神和省委孟建柱书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指示精神,从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长远战略出发,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认清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工作议事日程。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依法治火,科学管火,全民防火,推进全市森林防火现代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受害率、控制率,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建设和谐平安、秀美山川的鹰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
  各地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防火办公室,核定编制,配备专职干部,明确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同时,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预警监测信息处理中心的正规化建设,完善其功能。
  要健全森林防火分级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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