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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化委芜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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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芜政办〔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化委芜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芜政办〔2005〕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文化委员会制定的《芜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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