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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爱卫会芜湖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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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芜政办〔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爱卫会芜湖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
芜政办〔2005〕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2005年8月25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市爱卫会制定的《芜湖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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