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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市造纸企业分类整治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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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市造纸企业分类整治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3号)精神,结合我市造纸企业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造纸企业进行分类整治。现将具体整治措施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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