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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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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函[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今年夏秋季以来,我市接连发生几起由食品和饮用水卫生问题所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学校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为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局面,现就做好我市以食品、生活饮用水安全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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