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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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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玉政发〔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9月26日全市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在国庆节、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市政府定于2005年9月27日至10月25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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