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陇南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陇南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抓项目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投资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市政府与省上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快速协调发展,参照省人民政府甘政发[2005]23号文件精神和《甘肃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