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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阶段“质量兴市”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05〕132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阶段“质量兴市”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5〕1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落实《黄石市质量振兴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阳新县“质量兴市”工作,全面提高全县“质量兴市”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质保量完成省政府、市政府对阳新县提出的质量目标,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阳新县质量兴市规划》的目标,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一阶段“质量兴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质量兴市”是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政府部门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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