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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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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05]78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通知》(浙政发(2005)51号)精神,现就全省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框架和主要功能
  根据“数字浙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以用促建”的思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由省农业厅和浙江移动公司为主承建,面向全省农民的实名制“浙江农民信箱”,是我省推进农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载体。
  (一)总体框架。“浙江农民信箱”(以下简称“农民信箱”)分为系统信箱和普通电子信箱两个部分。全省农民、农技人员、涉农企业和相关人员都可申请使用。系统信箱是给注册用户开设的可管理信箱,用户借助电脑和手机短信进行网上双向交流,快速、便捷地获得各类免费科技、市场信息和系统提供的服务,并要求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普通电子信箱是给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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