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单位)认定试点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梅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梅地税函[2005]152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