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做好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济价综字[2005]151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等6部门〈关于2005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厅字3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物价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做好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特别是“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着力解决企业需要的、群众关心的、政府关注的热点价格和收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在全市物价系统形成“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从发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我市构建“平安济南、文明济南、和谐济南”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风气正,开拓进取、团结务实的干部队伍。
  2、机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新的改观。
  3、依法管价、秉公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价格队伍廉洁高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