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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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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诸政办发[2005]175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诸政办发[2005]17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级规模企业、“苗子”企业:
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 为贯彻落实绍政办发(2005)96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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