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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05〕127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 市公安局拟订的《北海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北海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87号)精神,确保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 2008年以前,基本完成年满16周岁以上公民共118万人口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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