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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口岸查验部门在繁忙海空港货运口岸试行每周七天工作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5]166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口岸查验部门在繁忙海空港货运口岸试行每周七天工作制的通知
(闽政办[2005]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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