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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泽州县政府《关于对荣获山西省质量信誉等级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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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116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泽州县政府《关于对荣获山西省质量信誉等级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近期,泽州县政府制定的《关于对荣获山西省质量信誉等级企业奖励暂行办法》,对全市进一步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起了带头作用。为在全市大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信誉建设,加大对质量信誉等级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要借鉴泽州县政府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对获得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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