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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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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办发〔2005〕91号
【发布日期】 2005-09-28
【实施日期】 2005-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为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54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通过调整、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各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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