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5〕141号
【发布日期】 2005-09-28
【实施日期】 2005-09-28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龙泉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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