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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有关事项公示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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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8
【实施日期】
2005-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有关事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的关于征收废弃物海洋倾倒费的通知,现将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大陆架和其它一切管辖海域倾倒各类废弃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实体,应向所在海区的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废弃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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