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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次调整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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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进[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9-28
【实施日期】 2005-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次调整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市财税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次调整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5]8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次调整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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