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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制定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岳政办函[2005]130号
【发布日期】 2005-09-28
【实施日期】 2005-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制定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调整制定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制定市专项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由原计划制定35个调整为19个。其中,原列为市专项应急预案予以保留的14个:1、岳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岳阳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3、岳阳市旱灾应急预案;4、岳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岳阳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6、岳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7、岳阳市供电事故应急预案;8、岳阳市环境事件应急预案;9、岳阳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0、岳阳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1、岳阳市粮食风险应急预案;12、岳阳市涉外涉台事件应急预案;13、岳阳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14、岳阳市恐怖事件应急预案。新增加的市专项应急预案5个:1、岳阳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3、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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