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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关于建立环境案件移送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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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05]111号
【发布日期】 2005-09-28
【实施日期】 2005-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关于建立环境案件移送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严肃查处违法案件,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临江市关于建立环境案件移送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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