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操作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操作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镇江市“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操作办法 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镇江投资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界定 本操作办法所指的园区工业项目为:设立地在镇江新区及各辖市、区工业园区内,其设立、基本建设需要市级审批的外资、民营工业投资项目。 二、操作程序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