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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8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8
【实施日期】 2005-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宜春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程,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0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分类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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