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宜春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程,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0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分类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