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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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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117号
【发布日期】 2005-09-29
【实施日期】 2005-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工作,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培训,实现“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标准》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实施推广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业培训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创业培训是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针对微小企业创办者提高能力、帮助微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而专门研究开发的一系列小企业家培训项目。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失业人员、尤其是下岗工人的能力和技能,使他们能够创办和发展自己的微型和小型企业,并在此过程中为社会上的其他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项目的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要求,从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的实际需要出发,以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创业活动为中心,构建培训、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平台,整合资源,全面推动创业工作,提高失业人员的创业和就业能力,帮助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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