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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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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韶府办〔2005〕24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9
【实施日期】 2005-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韶关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韶关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方案

    

  为加快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战略性转移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和技能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批转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05]97号),以及市政府《印发韶关市2005-2007年就业培训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韶府办[2005]22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行“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和城乡并重就业”的方针,通过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下简称“百万工程”)和我市“就业培训工程”,推动农村劳动力由无技能到有技能、农到非农、农民到市民、贫困到富裕小康“四大转变”,为我市城乡协调发展,农民脱贫奔康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适应“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扩大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规模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的原则。

  (二)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农村青年培训转移与扩大就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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