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85号
【发布日期】 2005-09-29
【实施日期】 2005-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管理,打造良好的政务服务平台,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考核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市、区)办证大厅考核表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县(市、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考核实施方案
(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