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六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集中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分析人员(以下简称“六员”)岗位业务培训”的任务,根据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六员”培训的重要意义 随着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税收征管工作逐步形成法规系统化、管理规范化、手段信息化和服务优质化的新局面,新的发展形势对广大国税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六员”是税收法规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税收管理的直接实施者,其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关系到税收任务的完成。集中开展对“六员”的业务培训,是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提高广大国税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从推动国税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六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六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培训的对象和目标 (一)培训对象 “六员”培训的对象是全省国税系统从事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六类岗位人员,即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分析人员。 (二)培训目标 “六员”培训的目标是:通过集中开展“六员”培训,使“六员”对应知应会的共性知识和技能及各具体岗位知识和技能全部达标,全省国税系统“六员”整体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六员”干部队伍。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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