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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转型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地税二函[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9-29
【实施日期】 2005-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转型工作的通知
内地税二函[2005]2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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