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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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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9-29
【实施日期】
2005-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水利厅、省移民办、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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