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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建设与资源综合开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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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9
【实施日期】 2005-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建设与资源综合开发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淇河是流经我市的一条具有丰富自然生态资源的河流,它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我市宝贵的自然生态资源。为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和资源综合开发,把淇河打造成为一条自然生态“绿色长廊”,带动淇河沿岸经济开发,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淇河总体发展规划为依据,对淇河生态和资源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以建设一条自然生态“绿色长廊”为主题,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目标管理、齐抓共管的措施,通过生态保护和建设,努力把淇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好并通过科学合理开发有效转化为我市永续利用的经济资源。
  (二)工作目标:经过对淇河5年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及科学开发,使淇河总体规划控制区域内的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从107国道淇河公路桥至盘石头水库大坝沿淇道路的全线贯通,其沿线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基本满足使用需要;规划的重点景区具备良好的接待能力和观赏、休闲条件;淇河水质常年保持二级以上标准;把淇河改造成生态河、景观河,打造成一个可持续开发的旅游休闲娱乐产业带和适合居民生活休闲活动的聚散地。

二、保护和开发的范围
  (三)保护和开发的范围:指长度为107国道淇河公路大桥至盘石头水库库尾河段,宽度为淇河两岸向外各延伸1300米的控制区。特殊地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予以明确。两岸300米范围内严格控制开发,300米---1000米以内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适度开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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