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昭通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昭通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云发(2004)27号)、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第四次会议和《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市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昭发(2005)4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向 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政事分开的要求,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