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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受理、处理、答复本市高校学生申诉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30
【实施日期】 2005-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受理、处理、答复本市高校学生申诉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本市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受理、处理、答复本市高校学生申诉暂行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受理、处理、答复本市高校学生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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