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请示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桂卫报[2005]175号
【发布日期】 2005-09-30
【实施日期】 2005-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请示
桂卫报[2005]175号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