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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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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5〕192号
【发布日期】
2005-09-30
【实施日期】
2005-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05〕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5]267号)已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电(2005)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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