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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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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财税[2005]828号
【发布日期】 2005-09-30
【实施日期】 2005-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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