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完善鱼塘经营机制实施老鱼塘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完善鱼塘经营机制实施老鱼塘改造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湖州市完善鱼塘经营机制实施老鱼塘改造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老鱼塘改造,加快老鱼塘改造步伐,提高老鱼塘产出效率,切实转变渔业的增长方式,提升渔业层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