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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创业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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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高政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9-30
【实施日期】 2005-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创业的若干意见
高政发[2005]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驻高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环境,提高我市中小企业的创业水平,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步伐,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晋城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创业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中小企业创业的重要意义。
 
  1、中小企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中小企业创业,是进一步加快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现实途径,对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促进中小企业创业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治平等、法律保障,政策公平、放宽准入,突出重点、大力扶持,放手发展、提高素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一面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提供创业、经营等方面的专项服务,减少创业失败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降低创业门槛,放宽经营范围.实现低成本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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