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津县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考核方案的通知 夏政办发〔2005〕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夏津县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考核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夏津县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依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夏津县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方案的意见的通知》(夏政发(2005)6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相关制度的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夏政办发(2005)29号),现就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的考核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及重点 考核范围:县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县级组织。 考核重点:《夏津县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方案的意见》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