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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喀什地委、喀什行政公署关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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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共喀什地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喀党发[2005]7号
【发布日期】 2005-09-30
【实施日期】 2005-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为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形势,明确规划目标,开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地委、行署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始终把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区的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逐年改善,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农民收入逐年增长,广大农村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人心振奋的喜人局面。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区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劳动力转移不足,城镇化水平较低,农业发展上的差距在进一步拉大,农民增收仍然较为困难。各级党政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农业问题,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十一五”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奋斗目标是:2010 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50.5 亿元,年均增长8%;增加值达到81.69 亿元,年均增长7.2%;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年均增加200 元以上。
  二、调整和优化结构,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一)提高粮食单产和效益。坚持区内平衡、自给有余,紧紧抓住适期播种和灌水两个环节,逐步提高粮食单产。大力推广吨粮田和“多熟制”,在确保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扩大附加值高的小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稳定棉花生产。围绕巩固国家级商品棉基地的目标,坚决压减低产区和风险区的面积,大力推广早中熟短果枝品种和高密度栽培模式,抓住棉花种植的关键环节和技术措施,以优质、高产、低价参与市场竞争。单产由现在的100 公斤左右提高到120公斤以上。
  (三)提高林果业效益。加强对新定植果树的管理,搞好老果园的改造,通过抓管理,增效益,使杏子亩产达到1500 公斤、石榴1000 公斤、核桃300 公斤,其他果树都要达到丰产指标,亩均纯收入达到1000 元以上,力争到2010 年农民人均林果业收入突破1000 元。调整优化林果业品种结构,重点发展干坚果和适宜
  加工需要的果品,主攻巴旦木、开心果和红枣。重视生态林建设,尤其是速生丰产林的发展,努力提高造林效益;狠抓果实的适时采收,分级包装和果品贮运保鲜、销售等方面的工作,以大流通促进林果业效益的大提高。
  (四)做大做强畜牧业。坚持发展大户、大畜和特禽养殖的“两大一特”战略,重点培育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和专业村,狠抓饲草料基地建设和青贮,提高千家万户整体养殖水平。优化畜群结构,提高生产母畜比例,5 年内使牛、羊的可繁母畜比例分别达到70%和75%以上。加快牲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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