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 2005-09-30
【实施日期】 2005-09-30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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