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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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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5]75号
【发布日期】 2005-09-30
【实施日期】 2005-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制订的《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  根据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05)324号),结合全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广大渡口、渡船工作人员和船员安全航行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稳定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打击“三无”渡船和渡船超载、混载等重大违章活动,全面落实渡船安全航行生产和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深化“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各项措施,切实消除影响渡运安全的各种隐患,重点防止群死群伤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渡口达标率达到90%以上,逐步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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