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市直单位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考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直单位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考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市直单位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考聘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委发(2004)28号)和市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考聘的意见的通知》(河府办(2003)88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市直单位人员素质,加强人才管理工作,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规范补充工作人员公开考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市直事业单位从社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单位和非市直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中补充工作人员以及市直机关使用事业编制补充工作人员均要实行“凡进必考”。 (二)市直机关补充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