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税系统普通发票有关收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豫发改收费〔2005〕1396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省辖市及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五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财政局:
  你局《关于普通发票价格计算问题的函》(豫地税函[2005]161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地税普通发票管理,更好满足用票户需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