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鞍山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鞍山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鞍山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业经2005年8月5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杰辉
2005年8月29日
 

鞍山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审查的行为。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