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道府发[2005]38号
【发布日期】 2005-09-11
【实施日期】 2005-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的决策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根据《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道府发[2005]17号)精神,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和重大事项在研究决策、推行实施、效果评价等阶段,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必须遵守本规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