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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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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庆政办发[2005]75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大庆市2005年7月28日第17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大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大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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