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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标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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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豫发改收费[2005]1278号
【发布日期】
2005-08-18
【实施日期】
2005-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固始县(市)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5]6号)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的规定,为加强我省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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