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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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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孝政发[2005]130号
【发布日期】 2005-10-18
【实施日期】 2005-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实施意见


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经营城市战略的深入实施,基本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步伐。但同时,我市现行的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复杂、项目过多、收费不尽合理等“瓶颈”制约也日渐凸显,已愈来愈难以适应全市基本建设快速推进的需要,社会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已经影响到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政府形象。为此,市政府决定改进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清理相关审批收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为全面推进创建全国百强县市宏伟目标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公开便民利民、优质高效服务”为准则,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这次改进基本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针,首先以城市规划区为主开展工作,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在全市范围实施。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法定许可原则。基本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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