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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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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卫疾发[2005]386号
【发布日期】 2005-10-03
【实施日期】 2005-10-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卫疾发[2005]386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
  9月24日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出现连阴雨天气,局部地区持续降雨,部分地区出现大到暴雨。安康、渭南、西安、汉中、商洛、宝鸡等地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水灾害,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救灾防病的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切实做好当前的救灾防病工作,保护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与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特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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